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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毕业申报的通知

[2014-06-09] 作者:继续教育部 来源:继续教育部 浏览次数:10230

  

一、毕业申报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2、考生现场确认及上交申报资料时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10:00截止 
二、毕业申报地点:行政楼414办公室
三、毕业申报对象:继续教育部具备专科、本科申报资格的在籍学生
四、毕业申报资料
1档案袋,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写上用较大字体写上准考证号、姓名、专业,档案袋封面粘贴《毕业生信息表》(见附件)。
    2、网上申报毕业时打印的《毕业生申报表》(需学生本人签字)。
如有更名的学生视具体情况提交资料: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属更名换姓的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证明以及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或换姓的公证书原件。‚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并提供毕业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ƒ考生需改回与专科毕业证姓名一致的姓名时,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体现出曾用名专科姓名)。
    3、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两份(临时身份证不可用),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4、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果准考证原件丢失,可到继续教育部张川老师处从考务系统里打印一份准考证。
    5、《免考申请登记表》原件。已经通过网上办理免考的考生无需提供免考单,但原来已审签的纸质免考表仍需放入档案袋;如果纸质免考单未办理成绩入库的,需提供原纸质审签原件(一式两份)在2014年5月10日前上交至行政楼413办公室,统一办理,逾期无法办理。
    6、两寸蓝底照片两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准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