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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3-05] 作者: 来源:继续教育部 浏览次数:2116

  

2018年全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聚焦内涵质量建设,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规范和创新继续教育,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为“五个湖北”建设服务。

一、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

1. 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7]55号),力争在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突破。

2.强化市县统筹发展中职教育责任。坚定办好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推进市州做好“四个统筹”: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统筹专业设置与管理;统筹教育教学管理。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3.巩固中职教育规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调整,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上,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上大体相当。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市、州、县组织初中毕业生和学生家长到职业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确保2018年普职招生比不低于6:4。

4.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续推进和完善技能高考(中职毕业生升专科、本科)制度、特殊专业单独招生制度、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制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高职和应用型本科联合培养制度。

二、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中职德育工作。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推进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人文素质教育水平。办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利用各类仪式、典礼、纪念日、集体签名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活动,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和奉献意识。

2.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中职和高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高职由省统筹负责,中职由市州统筹负责。推动市州开展中职复核和省抽样复核工作。

3.建立和完善年度质量报告制度。推进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继续做好高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编制质量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市州撰写和发布中职年度质量报告。

4.办好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各地、各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技能比赛制度,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进一步完善赛项设置、组队方式、结果评价等方面工作,促进大赛的公平公正和扩大学生、教师的参与面。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

5.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将培训计划落实到具体学校。组织职业院校校长、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转岗教师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组织开展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

6.建设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围绕湖北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8年立项建设60个左右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三、切实加强职业院校管理

1.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各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实习管理规范活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财务管理规范活动等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学校自查、市州检查、省抽查的方式进行。

2.规范中职招生和学籍管理。加强对中职学校控制类专业、一年制中职、联合办学、跨省招生、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3.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招生、学籍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学校试点工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等平台建设与应用。

4.加强职业教育项目管理。按照中职和高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地方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市州要加强对中职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实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各高职院校要认真落实《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适时召开推进会并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开展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的遴选工作。

2.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举办培训班,指导和推进我省第一、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省级试点学校,积极探索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以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为主体,联合政校行企建设技能名师工作室,打造优秀专业教师团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8年评选50个左右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

4.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适应湖北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推动省内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推动省直有关部门成立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集团,统筹协调国有企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5.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推动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吸引学生来鄂留学。鼓励职业院校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合作,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标准。

6.遴选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五、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 “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广泛开展开放校园、开放企业、服务社会等活动,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对职业院校和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职业学校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深入实施《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推进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推动各市州县成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50万人次。

七、做好精准扶贫

实施“1+1+1”帮扶计划,按协议内容落实优质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对口帮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中职学校的各项任务,加强贫困地区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办学水平。

八、加强党建工作

指导全省职业院校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学校办学和管理的全过程,用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质量、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来检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情况。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