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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

[2017-11-25] 作者:新闻宣传部 姚心怡 来源:旅游与管理学部 浏览次数:1193

  

2017年11月22日19:00,旅游与管理学部党建会开展了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为主题的线上半月谈活动。此次活动由张学丽同学主持,参与此次活动的是党建会部分干事与44期党校学员。

活动的开始,张学丽提出此次半月谈的主题是围绕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而展开的。紧接着,激烈的讨论就此开始。罗慧铃率先进行了发言,并提出她认为两者没有可比性。道德是约束自己的,每个人对于道德两个字的定义都不同。法律用来保证社会公平的,一个健全的国家,就必须要一系列健全的法律。两者没有大小之比。她表示道德如果与法律冲突的时候,尽量依据法律办事,毕竟,无规不圆,文明不是光有狭隘的道德就可以长久的。紧接着马雯迪说道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

就江歌案来说张新宇表示就这件事而言,江歌的惨死确实与刘鑫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刘鑫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不因逃过道德的拷问。石晶晶补充到虽然他没有触犯法律,但道德的谴责逃不过,在有些时候,道德与法律是相互依存的随后她举出南京碰瓷第一案的例子来说,男孩出于道德原因扶了老太太一把,但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并再次强调说我们并不能把道德与法律分的干干净净,他们本就应该相互依托例子再次强调法律与道德两者照顾依托。倪文昌则提出另一条思路他指出这件事情不仅仅关于被害人与凶手,江歌的母亲因为女儿之死,做出了许多过激行为,例如曝光刘鑫一家的隐私信息在网上人肉刘鑫一家,虽说情有可原,但确实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邢子彤附意到,这起案件不应该仅仅只批判刘鑫,更应该关注陈世峰的审判结果,陈世峰被日方收押,按照日本的法律规定,陈世峰判为死刑的可能很低,那么,江母呼吁死刑的署名书是否有效果?在案件审判结果不理想时是否可以中方介入?中方该不该接入?陈世峰是否真的应该承受死刑的惩罚?这其中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值得我们深思。

活动渐渐步入尾声,翁茂宾总结道通过这个事件我们要反思到,当我们在审判他人时,也不要忘记审判自己人性的弱点。很多时候,他人身上的怯弱,我们同样存在,只不过我们比较幸运,逃离了考验的现场。结合今天的主题他表示,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本次活动也在这融洽的氛围中宣告圆满结束。

本次活动,使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践行法律道德,从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