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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旗帜工程

[2011-03-11] 作者:应用外国语学部 来源:应用外国语学部 浏览次数:1614

  

 

关于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校园旗帜工程”活动的方案
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面临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多元文化相互渗透的环境。这对当前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党员如何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新时代大学生党员赋予了新任务和使命。为此,两院党委决定在两院开展“校园旗帜工程”活动,进一步强化两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旗帜”意识,增强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在两院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一、“校园旗帜工程”活动组织、执行机构
组织机构:两院党委组织监察办公室 两院大学生党建会
执行机构:各学部党总支、党支部 各学部党建分会、各支部党章学习小组
二、“校园旗帜工程”活动考察内容
“校园旗帜工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出新的要求,是提高党员质量和数量的重要保证,是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两院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的重大举措。因此,各学部党总支、党建分会要密切关注本学部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情况,以便及时考察和教育。
“校园旗帜工程”活动考察内容如下:
1、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模范,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党建活动等情况;
2、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品德模范,内容包括诚实守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情况;
3、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风建设模范,内容包括校内外专业学习获奖情况、专业学习态度、参与专业素质拓展活动、专业考试成绩及综合排名等;
4、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遵纪守法模范,内容包括迟到、旷课、早退、校外租房情况,考试作弊以及校内外重大违法违纪及处理情况(受到院级及以上处理);
5、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表现模范,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德育素质成绩等;
6、其他需要考察的情况。
三、“校园旗帜工程”活动的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学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推进。党总支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党建分会会长和各支部党章学习小组组长是重要责任人。各学部党总支要理清思路、更新观念、统一认识,善于发现党员成长规律。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前提下,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把“校园旗帜工程”活动推向前进。
2、严密组织
各学部党总支要根据“校园旗帜工程”活动考察内容,结合本学部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提高党员质量和促进党员成长为原则,要有有计划、有步骤的相关活动,形成学部特色。
3、加强检查监督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院党委组织监察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的抽查和监督,便于发现党员的培养和成长规律,为以后的党建工作形成指导意见。
4、及时汇报、总结
各学部党总支、党建分会要及时汇报工作中的成绩,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并以学部为单位在第二个学期初(以每学期初的通知为准)将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校园旗帜工程”活动记载表填好后交到院党委组织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