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外国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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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异动学生补修、高修的通知

[2011-03-14] 来源:应用外国语学部

  

各学部:
根据补修、高修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于即日起申请补修、高修。
一、补修、高修课程的范围及条件
1.学籍异动学生所在班级本学期未开出的、其他同层次班级本学期开出的课程。
2.补修: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可申请补修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已开过、但本人未修读的课程。
3.高修:留级学生本学期对应学期不合格课程少于3门的,可申请修读同专业高一年级课程。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4日前填写补修、高修申请表(新制),持异动通知单和申请表到本人所在学部申请,交由教务部统一安排教学。
2.补修、高修课程的考试随下学期的补考一起进行。
3.补修、高修课程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在申请表(黄联)填写成绩。该成绩经开课学部审核,于补考结束后统一交由学籍管理办公室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部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