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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秋试行高校按学分收费
时间:[2011-05-17]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党政办公室 点击:882 次

 

湖北今秋试行高校按学分收费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

     本报讯(记者 程墨)既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又可调动学生学习以及教师授课的积极性,近日,在湖北省物价局召开的《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上,19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采用学分制收费方法。

    据湖北省物价部门解释,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简称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即学生每年需交“一次性”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交费”的原则,每学期根据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来交纳。也就是说,每个学生一年要交三次学费。

    按学分收费以后,会不会比以前按学年收费价格要高呢?该《办法》规定,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的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同一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须统一。

    有关专家指出,学年制收费条件下,学生不论选多少课,均交纳统一标准的学年费用。学生选课数量未能与学费金额挂钩,导致少数学生缺乏学习责任感,往往选修了一大堆课程,却不去听课。而实施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可以先选课后交费。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意愿自主选择专业、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计划,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该《办法》还规定,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学费。这意味着,对一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划提早完成学业。以学生3年完成4年的学业为例,该学生只需交齐4年必修的学分学费,而第4年的专业学费则不需要出。这样一来,就减轻了学生尤其是贫困生的经济负担。

 湖北省物价部门指出,采用学分制收取学费是未来一个发展方向,其适合具备条件、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过并不强制推广。目前,该省已有武汉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经相关单位批准于今年秋季学年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学分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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