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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及清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3-3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9725

  

各学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及清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1、本届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56日到7日。各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前移答辩时间。

2、毕业设计(论文)、实习、顶岗实习的成绩要求于512日之前录入教务系统。

二、必修、限选课清考

1、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部的清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定于58—10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部组织考试,时间定于511—14日。

2、请各开课学部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课程名称、学生名单等信息安排教师出卷,每门课要求出AB两套试卷,考试时间100分钟,试卷母卷由开课学部于428日前提供给考试组织单位。考试组织单位负责考试试卷的制卷及保管。

3、请各学部清考的考试计划安排表于428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实践环节清考

2017届毕业生实践环节清考工作由各学部组织。由学生所在学部负责学生的召集组织工作,实践环节教学任务承担学部负责指导教师的委派、成绩的评定及上报工作。

四、专业任选课清考

专业任选课程补修由各学部组织。对没达到专业任选课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部安排课程,供学生补修。

五、公共任选课置换学分

公共任选课(以下称:公选课)学分要求:本科4个学分,专科2个学分。

公选课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请抓紧时间,登陆教务处“网络通识课”修读学分,“网络通识课”考试结束时间426日。

六、相关事项

1、清考成绩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517日前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纸质版成绩单要求学部主任签字)。

2、清考试卷和重 ()修的材料由课程所属学部整理归档。

3、请各学部督促毕业班学生准时回校参加清考及实践环节、任选课的重(补)修。

4、对学生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严禁任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杜绝请人代考。

5、各学部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考试期间对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生的考纪、考风等情况。

教务处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