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的 通 知 两院各学部: 7.各学部移交学生档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将新生按专业、班级、学号制表,收齐新生档案、核对档案信息、分发领取新生档案袋 10月10-14日 涉外管理学部、机电学部 10月17-21日 涉外经济学部 10月24-28日 涉外语言、人文学部 10月 31- 11月7-11日 城建学部、医学部 11月14-18日 经管学部、艺术学部 11月21-30日 档案室将新生档案按院、专业、班级、学号上架,录入学生基本信息、整理形成档案目录索引等 附件:2011级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 党政办公室 附件: 2011级新生档案(材料)移交明细表
注:1.本表一式两份(A4打印纸),一份留存,一份交档案室核查移交用。 2.在高中档案栏内填写“有档案”、“无档案”,若档案不齐全的,可在备注栏内填写“只有某某材料”; 3.有志愿书或团员证明的在团员材料栏内填写“志愿书”或“团员证明”,无此材料的在该栏内填写“无”。(团员材料只包括志愿书、团员证明,不包括团员证) 4.考生来源栏外省的填写到省,如“四川”、“福建”,省内的只填写到市,如“孝感”、“荆门”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