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期末考试监考须知(补充版)
发布时间:2018/1/2 10:45:0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710

通知:关于监考注意事项补充以下几点,请各学部通知学生、监考老师,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定注意。宗旨:不论是对教师还是对学生,不是为了抓到问题,而是杜绝出问题的可能。

1、通知学生一律带证件(考试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各班学委督促班长带各班的考试卡(没有考试卡的带考试证)参加考试、至少提前15分钟交给监考老师进行排号。

2、考前编排学生座位号要求将学生学号的后三位写在黑板上,一定按照要求由监考老师随机编排,不得让学生来编排座位,并督促学生对号入座。考试期间监考老师要逐一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入座。(查验完毕,监考老师将考试证收齐,归还班长。)

3闭卷考试开考前监考老师应检查抽屉里面是否还有考生的个人物品及其它杂物。要求考生将个人物品集中放置在教室的指定位置;不得使用学生自备的草稿纸;不得使用笔盒、笔袋。
4、要求学生的座位每一竖行一定要坐成直线,教室两边靠墙有柱子的地方不坐人。(学生保证合适的间隔。尽量按考场座位安排表安排学生座位。)
5、要求学生将手机关机放置在讲台上,(最好是关机装在自已的书包里上交),由监考老师集中管理。如不按要求上交手机,一经发现,(不论手机开机与否,)按考试违纪处理。
6、不论开卷、闭卷,均不允许考生在考试期间借物品。
7、要求学生在试题纸、答题纸均必须写上学号和姓名。开考后,监考老师应逐一检查试题纸、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是否按要求写完整。

8、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穿戴的物品尽量不要发出响声。

9、一个考场两名监考老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三名监考老师一前一中一后监考。(不要让学生钻了空子,如一个老师检查时,另一个老师一定要负责监控整个考场、老师不要聚在一起忙签字……)

10、监考老师应熟读监考须知。考场的前后门均应保持方便巡视人员进入考场检查的状态;走廊处的窗帘或无遮阳需求,一律拉开方便巡视检查。试题纸、答题纸一律收回。
11巡视人员一定要进本学部的每个考场内巡视至少1次。按《考场巡视记录表》中要求进行检查以及检查有没有更换监考人员的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