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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福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19 09:38:4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30

工会福利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工会会员的人文关怀,构建和谐校园,结合吉祥坊国际娱乐官网_www.well188.org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对象

  吉祥坊国际娱乐官网_www.well188.org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即工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二、会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

  按照上级规定,每年为会员发放不超过1000元物资。

2

  院工会每两年组织会员到指定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常规体检。

3

  工会按200元/人·年的标准向分工会划拨活动经费。

4

  会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发放慰问金500元;会员因重病或手术住院,部门领导应前往探视并发放慰问金300元;会员结婚,发放婚庆礼金300元,双职工为600元。慰问金、礼金由分工会上报或本人申请,院工会审核。

5

  每年“三八”妇女节为女性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6

  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会员,按国家和吉祥坊国际娱乐官网_www.well188.org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照顾;产假期间,分工会领导、女工委员应前往探望并送价值200元的慰问品。

7

  每年为每位会员赠送300元生日慰问物品。

8

  对特别困难的会员给予一定的救济,救济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会研究以后报院长审批。

9

  其他经工会研究决定,认为需要给予帮助或救济的情况。

三、其他规定

1

  享受本规定福利待遇的工会会员必须是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6个月(含)以上,并在相应的岗位上工作连续超过6个月的。

2

  对于需要个人申请的慰问物品,必须在事发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领,过期不予补领。

3

  过节福利,从签合同之日起到过节之日止,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的,全额发放;时间满3个月(含)至6个月的,减半发放;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发放。

4

  工会会员的慰问金及福利物品,由工会办公室统计、审核、呈报审批、发放。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工会负责解释,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同时废止。